“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和《齐鲁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其组成人员报送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成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学科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科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总分)的75%。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二)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学科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在复试报到和面试环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和复查、核实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课命题、考试、阅卷由学科组织。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得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部分,可请外语学院的教师参加),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值由学科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专业面试总成绩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学科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在口试的基础上加入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研招办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严格进行复试,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科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体检。
4、专业笔试。
5、英语听力测试。
6、专业面试。
复试时间定于3月27-29日。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上线考生少于招生计划数,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上线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如确实需要调剂,需在当年招生简章中有特别说明,而且调剂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志愿被淘汰考生的分数。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考生应遵照如下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原报考专业与学科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4、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科预约登记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学科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依照学校规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依照学校规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学科未发送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学科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科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学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科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校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成绩提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信息公开公示
学科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对学院复试相关内容和申诉渠道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科提出申诉。
六、违规处理
学科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科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科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院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1-89631238(工作时间开通)
投诉电话:183 5415 6854 (工作时间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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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